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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岗区专利补贴

发布者:宏德雨 时间:2021-09-08 浏览量:865

龙岗区专利补贴标准.png


 国内发明专利 

经核准符合条件的,给予每件专利一次性1000元激励。同一单位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。

申请注意事项:发明专利授权后维持年限达7年以上(已授权公告日为起算时间),且截止申报日乃维持有效。

 

 境外发明专利 

获得境外发明专利授权的,激励金额2万元/国/项。

通过PCT国际专利途径申请的,对其额外激励金额1万元/项。

申请注意事项:申请激励的境外发明专利授权证书须为上一年获得

申请对象:申请单位是专利的专利权人,其中对共同专利,申请单位须为共同专利中第一申请人;专利在授权后变更专利权人的,不再激励新的专利权人。

 

中国专利奖

1、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、银奖、优秀奖的,分别给予50万元、40万元、30万元激励。

2、获得广东省专利奖金奖、银奖、优秀奖的,分别给予20万元、15万元、10万元激励。

3、获得深圳市专利奖的,给予10万元激励。

4、同一专利获得多级奖项的,按最高激励金额给予激励。同一单位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。

 

资助对象:在龙岗区注册、纳税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,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或企业组织。

 

政策依据: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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