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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开发是一种非常常见的项目开发方式,这里以专利举例,常见企业委托高校、科研院所、自然人或者其他企业对某一项目整体,或者某一项目的其中一关键技术进行研发,委托方出钱,受托方出技术。如果签订委托开发合同,没有约定知识产权归属,那到底哪一方可以有权申请知识产权呢?
依据专利法第八条的规定,法律首先尊重当事人意思,双方可以自主约定,但为了避免纠纷,需要在合同中“白纸黑字”约定。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双方又有知识产权纠纷的,知识产权归属受托方拥有。因为是采用“谁发明谁拥有”的规则。
在委托开发合同中,请务必记得约定知识产权归属,避免产生知识产权纠纷。
(联系作者:幽星IPR 1339287038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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